近年来,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激增,充电桩建设成为炙手可热的民生工程。然而,在实际推进过程中,不少投资者遭遇“政策门槛高、流程复杂”的困境。本文结合最新政策动态与行业实践经验,系统梳理充电站建设中的六大高频问题及应对方案,助您精准规避风险、合规高效落地。
若供电局以“未备案”为由叫停项目,关键需明确项目性质。根据2025年7月1日起实施的《分布式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规范》(国能发新能〔2025〕18号),明确规定:
≤3台充电桩且总功率<600kW的充电设施,归类为“个人自用充电桩建设”,无需办理充电站备案手续,需求单独安装充电桩变压器;
超出该规模则需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。
操作建议:投资规模较小时,可优先以“个人充电桩”名义申报;若规划扩容,提前与属地发改部门沟通备案要求,避免后期整改。
面对“无土地证无法申请电表”的质疑,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:
集体土地租赁证明:若场地为集体建设用地,由村委会出具《土地使用授权书》并公示无异议后,可作为临时用电报装依据;
政府兜底承诺函:重点项目可协调乡镇政府出具《临时用地合规性确认函》,明确土地性质及使用期限。
针对供电局“单站限装100kW”的规定,建议采取双重策略:
援引政策上限:依据国家发改委《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》(发改能源〔2024〕1234号),明确“单个充电站点接入容量原则上不低于630kVA”,要求供电局按政策执行;
技术优化方案:通过“多台分散式充电桩+智能有序充电系统”设计,证明实际负荷可控在安全范围内。
若遇变压器容量瓶颈,可通过以下渠道突破:
紧急增容通道:拨打国家电网客服热线95598,转接“新能源绿色通道”,承诺优先核查周边电网冗余容量;
政府协调增容:联合属地发改委、能源局召开现场协调会,依据《电力法》第二十五条申请“临时供电方案”。
针对以“政策未开放”为由拒批的情况,可采取以下措施:
引用央视背书:出示2025年6月《焦点访谈》专题报道《充电桩进小区难题何解?》,强调中央对居民区充电设施的支持导向;
法律救济途径:若遭遇行政不作为,可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向本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
六、谨慎加盟合作:识破变相融资陷阱
近期多地出现以“零门槛加盟”“保底收益”为噱头的充电桩合作项目。提醒投资者注意:
查验资质:核实运营方是否持有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》;
拒绝资金池模式:凡要求预付高额设备押金或承诺“高分成比例”的项目,均存在金融风险;
优选直营合作:建议与国网综合能源服务公司、南网电动等央企背景企业直接对接。
结语
充电站建设的本质是“政策合规性”与“商业可行性”的平衡艺术。面对复杂政策环境,投资者既要善用政策工具箱化解矛盾,也需保持理性判断,远离伪创新商业模式。建议优先选择具备电力总承包资质、提供“报装-建设-运营”全链条服务的专业机构合作,以最小化试错成本,共享新能源时代红利。